据《云南公告》10月21日消息,为规范省级行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汽车的管理和使用,云南省政务局、云南省财政局联合颁布了《云南省省级行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汽车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出行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如果确实需要租车,一定要严格控制车型、班次和费用,遵循经济适用的原则。公务出行租赁汽车实行“一次性租赁、定期付款”。一般来说,车辆租赁期限不会超过3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实际租用车辆超过30天,则必须报国务院政府运营部批准。上述“措施”还规定近期,公务出行借用车辆必须符合《云南省机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务车辆装备标准。租赁国产汽车时,应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严禁租赁劣质或豪华汽车。哪些汽车被视为豪华汽车?据云南省政府秘书处解读,《办法》明确禁止出租豪华轿车(如奔驰、宝马、奥迪、路虎等进口高端豪华品牌)以及排量、购买价格超过公务用车装备标准的车辆。云南省政府秘书处表示,《办法》的出台,建立了“节约优先、平台管理、严格审批”的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监管制度。l、规范使用,强化监管。”所有保障公务出行使用的租赁汽车都将纳入公务用车平台进行信息追踪,租赁汽车使用流程、行驶轨迹、缴费等信息将受到彻底检查,公务出行期间租赁汽车的行为将得到全面规范。省政府办公厅还要求他们牢固树立严格节约和反浪费意识,办事从严从实,主动过紧日子, 勤俭办事,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优先使用公共交通或使用单位公务车辆。资料来源:云南省发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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